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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5

淨零排放 全球新共識

 資料來源:經濟部       
       由於氣候變遷日漸加劇,對人類社會及經濟發展的衝擊程度也越大,為了減緩全球暖化帶來的影響,包含歐盟、美國、英國、日本及韓國,全球已經有超過130個國家或地區聯盟宣示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同時多家國際品牌大廠也宣示在2030年要達一定比例減排,更要在2050年全面使用再生能源、達到碳中和目標。

       面對國際減碳浪潮,作為出口導向經濟體、在全球供應鏈中擔任要角的臺灣,也必須積極跟進,接軌國際市場。因此,我國在2021年4月宣示2050淨零轉型目標,並在2022年3月發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另在2022年12月公布十二項關鍵戰略的行動計畫,展現和世界共同邁向淨零的決心。同時,我國也在2023年2月公布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除了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強化氣候變遷調適措施,更導入碳費機制,為臺灣邁向淨零之路奠定法制基礎。

  有鑑於國際趨勢到國內管制的影響,企業減碳已是勢在必行,作為能源轉型及產業轉型主管機關的經濟部,也配合我國淨零排放路徑,提出具體行動計畫,來提升再生能源占比、強化電力系統韌性,並協助製造業、商業服務業、中小企業落實減碳,提升國際競爭力。
 

       在各國陸續宣示淨零目標、加嚴減碳規範後,為預防高碳排產業在成本考量下,將生產外移到減碳規範相對寬鬆的地區,或從規範較寬鬆的地區進口同項產品,導致全球碳排放持續增加,形成「碳洩漏」(Carbon Leakage)問題,因此歐盟提出「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簡稱CBAM),要求出口到歐盟的特定產品,必須跟歐盟廠商承擔相同的減碳成本,以促使各國積極減碳,有效降低全球碳排。



                                                            

       自2023年10月起,CBAM就會上路試行,在2023年10月至2025年底的試行過渡期間,企業須每季向歐盟會員國主管機關提交關於進口產品碳含量資訊的報告書,到2026年正式實施後,才會依企業申報的產品碳含量,來要求購買CBAM憑證。雖然CBAM目前管制的產業,並不是我國主要出口歐盟的項目,但考量未來歐盟可能擴大管制範疇,業者仍要有所準備。此外,美國、加拿大等國也在評估推動碳關稅,面對此國際趨勢,企業必須加快腳步啟動減碳、避免衝擊,以維持市場競爭力。



 
       以蘋果(Apple)供應鏈為例,蘋果宣告2030年要實現碳中和(CarbonNeutral)的目標,範圍涵蓋所有供應鏈及整個產品生命週期,因此要求其供應商也必須執行減碳方案,包含產品低碳設計、擴大能源效率、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採用可再生材料、提高材料利用效率、產品使用壽命和回收率等。



 
       而以出口為導向的臺灣,多數製造業都身處國際供應鏈中,客戶的減碳要求已是無可避免,因此必須加快減碳腳步,才能維持企業競爭力以爭取訂單,進一步創造在未來打入綠色供應鏈的機會,搶占綠色商機。
      金管會並在2022年3月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訂定上市櫃公司的溫室氣體盤查資訊揭露時程。自2023年起,金管會指定揭露對象,必須分階段完成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目標在2027年前完成全部上市櫃公司的溫室氣體盤查、2029年前完成全部上市櫃公司溫室氣體查證,同時促使國內企業訂定減碳目標、實踐減碳作為。


 










 

推動產業淨零轉型方面,經濟部則以「製造業」、「商業服務業」為核心,透過與相關產業公協會、各產業代表多方討論,規劃減碳路徑、提出具體作法,並提供多元的輔導補助資源,來加速企業轉型,共創我國淨零轉型競爭力。

         製造業部份,規劃「製程改善」、「能源轉換」、「循環經濟」三大面向,共十一項措施,推動產業從低碳邁向零碳,並由國營事業與領頭企業以身作則,及產業公協會與供應鏈中心廠引領,驅動中小企業合作減碳、建立減碳能力,逐步形成綠色供應鏈。

  商業服務業方面,則透過「設備或操作行為改善」、「使用低碳能源」、「商業模式低碳轉型」、「綠建築」四大面向,共十項措施,協助產業累積節能減碳能量,並從食、衣、住、行等面向,帶動民眾響應低碳生活模式。